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政府汉中街办事处文件
汉中办[2007]14号
汉中街关于做好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社区、责任单位、机关各部门:
夏季来临,汛期已至,持续高温天气和夏季多变的气候对安全生产带来不良影响,各类安全事故易发。根据区政府、区安监局的要求,为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伤亡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各社区、责任单位、机关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扎实做好夏季和汛期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各社区、责任单位、机关各部门要认真研究部署本辖区、本单位、本部门夏季高温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要深入安全生产工作第一线,检查和帮助基层单位抓好安全生产,建立健全责任制;督促整改隐患,坚决遏制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认真落实夏季和讯期的安全生产措施
各社区、责任单位、机关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继续深入抓好消防、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建筑施工、烟花爆竹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日常安全检查。要根据夏季和汛期特点,特别注意“防雷、防汛、防倒塌、防暑降温”等工作。
要加强危房、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仓库的安全监控,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倒塌事故的发生。
要加强灾害性天气的预警预报工作,继续开展夏季防雷安全检查,特别是对易燃易爆等高危场所,计算机网络、重点企业、中小学校、住宅小区,新、改、扩建的建筑物等要加大检查力度。
要加强对市场、商场、学校、娱乐场所、“多位一体”场所、宾馆、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易发事故部位,以及老城区、老建筑、出租屋和三、四级耐火等级的商业零售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坚决杜绝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和起重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夏季是用电高峰时期,发生火灾、触电等事故的风险加大。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注意合理安排用电和安全用电,尽可能避开高峰用电,同时加强对输配电和用电设施的检查,及时更换老化的电线、设施、器材等。要加强与供电、供水、供气等与人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单位的联系与沟通,增强抢修力量,及时排除各种故障,确保线路、管道、设备的安全,避免引发严重的安全事故。
三、改善条件,切实做好夏季和讯期的高温防暑降温等防护工作
各社区、责任单位、机关各部门要关心职工生活,加强对从业人员劳动保护工作的领导,做好防暑降温工作。要尽可能减少员工的作业时间,改善劳动条件,同时搞好清凉饮料的供应,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管理人员带班制度,预防中暑、中毒事故的发生。
四、全面排查,扎实做好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治理工作
各社区、责任单位、机关各部门和企业要针对自身特点,认真贯彻市、区有关文件精神,要立即组织开展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建筑施工、锅炉、燃气等高危、高温作业岗位及其它重点部位,检查以自查自纠、自整自改的方式为主,街安委会适时组织专项抽查。
五、严格值班,确保安全生产信息畅通
街安委全近期将要检查各社区、责任单位值班制度的执行情况。各社区、责任单位要认真组织和检查本辖区、本单位的安全值班,为安全值班提供必要的条件。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加强巡查,对突发事件要迅速有效处置和及时报告。加强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畅通。严格执行事故专报制度,严禁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各社区、责任单位、机关各部门接此通知后,要结合实际,立即对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认真履行安全职责,严格督促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将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检查、落实情况于7月23日前报街安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83766170)。街安委会将对夏季和讯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
二00七年七月十二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夏季高温 汛期 紧急通知
抄 送:区政府办、区安监局
汉中街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2007年7月12日
共印30份
发表时间: 2007-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