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政府汉中街办事处文件
汉中办[2004]54号
硚口区人民政府汉中街办事处
关于做好二00四年冬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各社区居委会、辖区各事业单位:
根据桥口区人民政府、桥口区人民武装部2004年度冬季征兵工作会议和桥政[2004]42号《关于做好2004年度冬季征兵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街2004年度冬季征兵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征兵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汉中街二00四年冬季征兵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 赞(街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徐 锋(街人武部部长)
唐利国(街派出所副所长)
成 员:祝仁高(街党政办主任)
袁 杰(街社会事务办主任)
黄景浩(街团工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徐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街人武部。
二、征集对象
城镇征集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具备高中(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非农业户口青年;非学历高等院校接收的无学籍学生及在各类高考补习班学习的青年均属此次征集对象。
三、征集条件
年龄条件。男青年为2004年年满18岁至20岁,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根据本人意愿,可放宽到22岁;年满17岁的2004年应届高中毕业(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的男青年也可征集入伍。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即将颁发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下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国防部征兵办公室2004年8月25日通知规定执行。
四、征集办法
适龄青年必须是本街人常住人口,并在街人武部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时间,统一填写为2004年12月1日。
五、征集时间
从2004年11月1日开始征集,12月10日开始运新兵,12月31日前运输完毕。
六、工作要求
㈠切实加强对征兵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征兵工作,向部队输送优秀兵员,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因此,社区和相关部门要强化职责意识,切实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实施,确保新兵质量,圆满完成征兵任务。领导同志要亲自抓征兵工作,尤其是主要领导同志,要把搞好征兵工作作为岗位目标责任制的重要任务来完成,要切实搞好应征公民的政治审查和体格检查,抽调参加的政审人员必须政治过硬,思想作风过硬,业务素质过硬。民政部门要认真抓好优抚安置政策的落实。
㈡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结合当前形势,有针对性地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及《征兵工作条例》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和适龄青年的国防观念和依法服兵役的自觉性。要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挖掘潜力,尽量多征集文化素质高和具有军地通用专业技术特长的青年入伍,保证部队建设的需要。要坚决落实从预征对象中征兵的规定,送检高中生的比例不少于进站人数的70%,高标准高质量地确定好预征对象。
㈢严格执行征兵的政策规定。要严格征集程序,严格审查把关,特别要严格政治审查,严防将有劣迹的青年征入部队。要坚持公示制度,及时将体检合格人员名单、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和定新兵名单张榜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人士的意见,增强征兵工作的透明度。要狠抓征兵廉政建设,坚决贯彻落实总参谋部、总政治部、监察部制定的《廉洁征兵若干规定》,严肃征兵纪律,重点纠正征兵中反映比较突出的在体检或政审中弄虚作假、将不合格青年征集入伍及索贿、受贿和违反政策规定乱收费等问题。征兵期间将设置举报信箱,及时处理举报信件。
二00四年十月十九日
主题词:军事 征兵 通知
抄 送:区政府办公室、区人武部
汉中街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2004年10月19日
共印12份